徐州科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是经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,拥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、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、建筑节能、市政工程材料检测、市政工程检测等检测资质。因公司发展需要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徐州科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,现将招聘信息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方式
本次招聘,采用公开公平的方式,面向徐州市招聘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职责
1. 岗位
职业经理人1名。
2.职责
(1)职业经理人必须自主经营,不得转让或授权他人经营。
(2)职业经理人要保证徐州科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》第5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,核查通过相对应的资质,聘期内保证公司正常经营,并承担人员薪资、设备设施及场所等所需费用。
(3)职业经理人对公司员工拥有直接人事管理权,包括:人员招聘、入职定薪、社会保险、岗位调整、考核、解聘等;职业经理人所聘用人员需在甲方备案;聘期结束,职业经理人所聘人员劳动协议自动解除,所需履行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。
(4)职业经理人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(投资人)缴纳协议规定的目标利润。
(5)职业经理人应遵守甲方财务管理制度,服从甲方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依法经营的监督。
(6)职业经理人聘期内所购置仪器设备,聘期结束由乙方自行处置。
叁、聘任期限
聘任期为5年。
四、应聘条件
1.应聘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2.应聘者近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、违规记录。
3.应聘者具有叁年及以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管理经验,所在的公司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资质。
四、招聘流程
招聘将通过资格审查、面试、公示聘用等环节,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择优录用,应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面试。
五、报名须知
1.报名时间
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9日下午4:30截止。
2.报名要求
(1)采用现场报名,应聘者请将相关材料送至江苏省徐州技师综合楼201。
(2)报名材料:身份证复印件、个人简历、管理经验、个人征信报告(报名截止日期前一周内的)及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违规记录相关证明材料、经营方案、目标利润总额及每年目标利润表,面试当天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到场以备检查。(以上材料复印件需要装订成册,一式五份,装入一个档案袋内,并在封面写上“***报名材料”字样。)
(3)应聘者对所提交的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如发现弄虚作假,取消其应聘资格。
3.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0516-85855705
联系人:张老师
地址:徐州市泉山区润港大道15号
职业经理人聘用协议
甲方(聘用方):徐州科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
乙方(受聘方): 身份证号码:
经协商一致,甲方同意聘任乙方担任徐州科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职位,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、权利、以及利益等相关事宜,特订立本协议,由双方共同遵守。
一、聘任职位
甲方聘任乙方担任职业经理人职务,负责徐州科正检测正常经营,任命文件由甲方下发,并与乙方签订聘用协议。
二、聘用协议期限
聘任期:5年,即从2024年 4月 1日起至2029年3月31日止。
叁、工作职责、权利和义务
(1)乙方必须自主经营,不得转让或授权他人经营。
(2)乙方要保证徐州科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》第57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,核查通过相对应的资质,聘期内保证公司正常经营,并承担人员薪资、设备设施及场所等所需费用。
(3)乙方对公司员工拥有直接人事管理权,包括:人员招聘、入职定薪、社会保险、岗位调整、考核、解聘等;乙方所聘用人员需在甲方备案;聘期结束,乙方所聘人员劳动协议自动解除,所需履行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。
(4)乙方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(投资人)缴纳协议规定的目标利润。
(5)乙方应遵守甲方财务管理制度,服从甲方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依法经营的监督。
(6)乙方聘期内所购置仪器设备,聘期结束由乙方自行处置。
四、经营利润及管理
1.目标利润:第一年利润(税后) 万元;第二年利润(税后) 万元;第叁年利润(税后) 万元;第四年利润(税后) 万元;第五年利润(税后) 万元。
2.聘任期间,乙方应保证按季度向甲方上缴目标利润,上缴时间为一季度结束后的十天内;上缴数额为年度目标利润(税后)的25%。
3.乙方缴纳完目标利润,剩余利润可用作日常运营、支付人员工资、购置设备设施、改善场所环境等支出。
五、履约保证金
乙方在聘任期间按年度上交保证金至甲方,数额为考核年度目标利润的30%。
六、考核管理
1.2024年4月1日起为乙方考核起始点,起始点视为利润、费用全部清零。
2.乙方须遵守公司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,接受日常工作监督和业务监察;离职时,须接受离任审计。
3.乙方接受甲方监督,配合甲方做好财务审核和国有资产清查工作。
4.乙方要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,对公司进行管理,做到:严格标准,依法经营。诚信为本,信誉第一。科学准确,严禁虚假。制度公开,接受监督。
5.在经营过程中,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,遵守操作规程,杜绝发生各类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,若发生,乙方及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6.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个人融资及担保,否则,形成的一切债务均由乙方个人承担。
七、社会保险管理
1.乙方个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。
2.乙方所聘人员需缴纳的社会保险由乙方负责。
八、提前解聘
聘任期间,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甲方有权解聘,终止协议并没收保证金。乙方不得干扰公司经营行为,自觉接受后续相关工作。
1.乙方在工作中违反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第五项、第六项等合同约定的考核管理规定的。
2.乙方无故不履行职责或转让委托他人经营,导致聘任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。
3.乙方侵占国有资产或乙方个人有其他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的。
九、其他约定
1.对执行本协议时发生的一切争议,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,协商无效的,可依法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。
2.本协议内容不足之处,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。
3.双方在本合同中预留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作为约定的联系方式,一方向该地址发送的文件视为对方收悉。一方变动地址后应及时通知对方,否则应承担不利的后果。
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,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甲方: 乙方:
地址: 地址:
签字: 签字:
签订日期: 签订日期: